警政時報

噹一聲!通緝犯立刻現形|警迅速逮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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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警交大第一中隊員警許顯榮及陳尚揚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機警查獲通緝犯。(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中市交通警察大隊第一中隊警員許顯榮及陳尚揚日前擔服06至10時巡邏勤務,執行警察局頒訂「防制機車事故精實大執法專案」勤務(自112年8月16日至10月15日止),加強取締機車及路口未停讓行人各項交通違規,全力降低機車族及行人事故傷亡,提升用路人守法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當日告發機車闖紅燈違規1件,約7時35分左右,巡邏至台中市北屯區南興路與敦富12街口時,發現一部重機車女性騎士臉色明顯潮紅行跡可疑,經攔查後用簡易檢測器測試未有酒精反應,員警察覺洪姓女騎士神色有異眼神不定,顧左右而言他,隨即以警用小電腦查驗身分時,忽然響起噹!噹!兩聲,顯示出警告訊息,顯示洪姓民眾為南投地方法院所發布的詐欺通緝犯,員警當場逮捕。

警方表示,偵訊時洪姓民眾才說明無奈,前些日子因為找工作時,誤信求職廣告公司招聘人員的說詞(工作輕鬆、月入五萬),提供個人的銀行金融簿給公司登錄,未發覺該公司為詐騙集團所虛設,利用她的金融帳戶詐騙金錢,造成她的金融帳戶變成詐騙警示帳戶,因為沒有居住在戶籍地,所以沒收到地院出庭通知,一直忙於工作,期間也不知自己被通緝了,直到被警方攔查後才知道。

中市警交大表示,肯定交通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員警許顯榮及陳尚揚,於勤務中積極執行「防制機車事故精實大執法專案」勤務發現可疑,積極查證,進而查獲通緝犯並將其移送南投地方法院偵辦。司法文書有關個人權利須注意查證審慎處理,避免自己權利受到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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