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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駕駛亮刀恫嚇︱文一警火速送辦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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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文山第一分局指南派出所警員李佳彥及詹鎧揚獲報後現場釐清案情,即刻移送法辦。(記者 吳萍翻攝)
圖片說明:文山第一分局指南派出所警員李佳彥及詹鎧揚獲報後現場釐清案情,即刻移送法辦。(記者 吳萍翻攝)

【警政時報 馬治薇/臺北報導】

北市文山區政大一街日前發生一起行車糾紛,一名張姓計程車駕駛(53年次)疑似遭後方車輛按鳴喇叭致心生不滿,當場持刀下車與對方駕駛理論,嚇得對方立即駕車至指南派出所報案,該名民眾直奔派出所後驚魂未定並直呼「對方車上有刀!」,文山第一分局獲報立即展開調查,詢後依違反刑法恐嚇罪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指南派出所警員李佳彥及詹鎧揚聽聞張姓駕駛車內有刀械,絲毫不敢大意,為避免現場情緒升溫,先將雙方當事人支開,並釐清案發過程,報案人指稱,起因為前方張姓駕駛車輛突然剎車,其於後方下意識鳴按一聲喇叭,未料後續張姓駕駛數度放慢車速,因該路段路幅狹窄,已妨礙報案人車輛行駛,故報案人鳴按喇叭後超車,超車過程中張姓駕駛卻搖下車窗怒嗆「哩洗勒BA沙小?」(中譯:你按喇叭按什麼意思?),雙方就此下車爆發口角,張姓駕駛一氣之下拿出預藏好的刀械走向報案人,報案人見苗頭不對,立即至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張嫌於警方詢問時,不斷辯稱係對方至車門旁拿武器佯攻才會持刀自衛,惟經檢視行車紀錄器畫面,僅見張嫌持刀步步逼向對方,至於為何會在計程車內預置刀械一節,張嫌供稱「啊我不能在車上吃水果喔?」對此,警方也是無奈搖頭,所幸無人員傷亡情形,當場查扣一把長約20公分刀械,全案詢後依違反刑法恐嚇罪函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文山第一分局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理性處理,尋求調解或法律程序解決,對於不法行為,警方將依法究辦,另本分局亦將持續加強防制轄內各類不法犯罪,以維治安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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