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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批賴政府「不副署」、「不公布法律」 讓台灣民主憲政陷前所未有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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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15)日下午於立法院議場前廣場召開記者會,嚴正譴責總統賴清德與行政院長卓榮泰,透過「不副署」、「不公布法律」的方式,實質否決國會依法三讀通過的法律,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立院黨團副召集人張啟楷等人痛批此舉已嚴重踐踏立法權,破壞權力分立,讓台灣民主憲政面臨前所未有的危機。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黃國昌、副總召集人張啟楷、幹事長陳昭姿及黃珊珊、劉書彬、林國成、林憶君等人於立法院議場前廣場召開記者會。(記者翻攝)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黃國昌、副總召集人張啟楷、幹事長陳昭姿及黃珊珊、劉書彬、林國成、林憶君等人於立法院議場前廣場召開記者會。(記者翻攝)

民眾黨指出,依據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該制度本質是行政權對總統權力的制衡機制,而非行政院否決立法院立法成果的工具。歷來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19號、第627號及第735號解釋,皆明確指出,副署制度的憲政意義在於權力制衡,行政院並應對立法院負責,絕非行政院長得以否定國會決議的權力來源。

民眾黨強調,行政院針對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已依法提出覆議並遭否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記者翻攝)
民眾黨強調,行政院針對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已依法提出覆議並遭否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記者翻攝)

民眾黨強調,行政院針對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已依法提出覆議並遭否決,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如今卻透過拒絕副署的方式,使法律無法公布生效,形同另闢憲法未授權的「否決權」,使覆議制度形同虛設,嚴重顛覆憲政秩序。

民眾黨立院黨團質疑,行政院與總統以「違憲」、「危害國防」、「破壞財政紀律」為由拒絕副署與公布法律,但法律是否違憲,應由憲法法庭裁決,而非由行政權單方面認定。此舉等同行政權兼任立法者與裁判者,違反權力分立中禁止擴權的基本原則,已構成制度性濫權。

針對目前憲法法庭因大法官缺額無法正常運作,民眾黨直指,總統本應依法提名大法官人選、送交立法院審查,而非放任憲法法庭空轉,反以此作為拒絕公布法律的藉口。黨團認為,憲政體制失靈,總統須負起最終政治責任。

民眾黨更痛批,若行政院長可拒副署、總統可拒公布,等同賦予行政權凌駕國會的絕對權力,讓立法院形同虛設。即便在威權時期,也未曾出現行政權以此方式直接封殺國會通過法律的案例,如今卻發生在號稱民主進步的政府之下,格外諷刺。

民眾黨指出,人民才是民主的主人,行政權無權沒收國會立法成果。隨著地方選舉將近,民意終將檢驗執政者是否尊重憲法、尊重國會、尊重人民,並呼籲賴清德總統立即懸崖勒馬,停止破壞憲政體制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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