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落跑移工竟成犯罪組織溫床?︱溫玉霞籲移民署應加強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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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立法委員溫玉霞、呂玉玲、萬美玲和魯明哲邀請相關單位共同召開公聽會,研議如何杜絕逃跑移工亂象。(圖/溫玉霞辦公室提供)
圖片說明:立法委員溫玉霞、呂玉玲、萬美玲和魯明哲邀請相關單位共同召開公聽會,研議如何杜絕逃跑移工亂象。(圖/溫玉霞辦公室提供)

【警政時報 馬治薇 /臺北報導】

工逃逸且濫用轉換制度問題嚴重,令許多雇主困擾不已、求助無門,立法委員溫玉霞、呂玉玲、萬美玲和魯明哲於今(11)日召開公聽會,邀請勞動部次長陳明仁、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內政部執法官員、前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長高寶華教授以及多位企業負責人、勞工代表和仲介代表一起討論,研議如何修法或加強取締、盡速遣返,以杜絕逃逸移工的諸多亂象。

立委溫玉霞表示,近年因疫情衝擊,未能積極遣送,不少失聯移工被查獲收容,安置3~14天期滿後,又放出來在台灣各地長期非法打工、或被犯罪組織吸收,或淪為詐騙車手、山老鼠,甚至自組犯罪集團,成為台灣社會治安問題。另雇主支付數萬元引進移工(工廠移工每位約35000元、家庭移工約56000元),一旦外勞逃跑,這些費用付諸流水,還要被勞動部以雇主未盡管理責任,限縮再申請之機會或扣減原來可聘用之員額。而家庭看護必須3個月後,工廠則須6個月後才能再申請,對於沒有犯錯的無辜雇主形同"懲罰",而對需看護照顧的重症家庭則因空窗期過長,更是心力交瘁!

立委呂玉玲表示,政府對產業和移工的權益都要兼顧,如造成不公或不合理,法令必須與時俱進予以檢討修正。現行抓了非法移工因收容不足又放出去趴趴走、到處打黑工,才會讓外勞逃逸成為棘手問題。

立委萬美玲指出國內長照悲歌不斷發生,主要是照顧者無法負荷長期照護親屬的壓力,根據衛福部統計,全台有85萬人有長照需求,但實際從業的照服員人力僅有89413人,在提供喘息照護量能不足下,聘請外勞成為許多家庭的選擇。111年光1月,就有1983名逃逸外勞。外勞人數銳減,逃逸外勞卻增加的狀況下,對有外勞需求的家庭將面臨雙重負擔,過去申請外勞等待期可能只要3~4個月,現在可能需等上1年,好不容易等到了,外勞卻又馬上逃跑,而且這個現象越來越嚴重,顯示這是有系統性的吸收逃逸外勞,政府必須正視。

立委魯明哲則以親身聘用逃跑看護的經歷,表達基層雇主的無奈與無助。他依規定提出巴氏量表申請外籍看護,但工作不到3個月就失蹤,失蹤後必須等3個月才能申請,那段期間整個家庭苦不堪言!

業主代表紛紛表示,外勞之間訊息互通有無,若有心怠工或逃跑,雇主根本無法有效管束,移工在外非法打工既不必繳稅,還能自由自在地吃喝玩樂,失聯期間包括健保等費用也都不必支付,甚至可使用同鄉移工的健保卡就診。

人力仲介代表也表示,目前自國外引進外勞隔離10+717天的所有費用及薪資由雇主支付,有些移工隔離一出來就逃跑,這筆4萬元隔離費用算誰的?如今正派經營的人力培訓公司處境是「四面楚歌」,而逃逸外勞的待遇則是「四季如春」,有些外勞變成「寶寶」,他們不用報稅、不用繳健保、違背台灣法令、破壞我們的制度,希望政府不要被人權綁架,應積極取締非法外勞,且必須立即遣返,正視逃逸勞工對台灣社會和法制的危害。

桃園市總工會理事長段維中指出,移工挑工作已變成常態,台灣政府對外籍移工照顧太好了,甚至超過對本勞的保障。有本土勞工朋友表示工作10年,月薪只比外勞多1千元。

勞動部回應表示,目前我國與鄰近國家(香港、新加坡與韓國等)對於移工轉換制度,同樣採原則禁止、例外同意做法。雇主如不同意移工轉出,應與勞工進行協商,或洽工作所在地之勞工主管機關循勞資爭議程序處理。為避免移工發生失聯情況,勞動部已從預防面、查處面及裁罰面等各面向,持續推動各項措施。

勞動部勞力發展署蔡孟良署長表示,為嚴懲非法容留移工從事工作等行為,勞動部已擬具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加重按非法人數累計裁處罰鍰,每人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規劃提高非法媒介者之罰則為30150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違反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40萬元以下罰金,並按非法媒介人數累計科處。                     

溫玉霞立委重申,她將提出修改就業服務法第58條,將外勞在工廠失蹤逃跑、必須等6個月之規定改為1個月;另家庭看護外勞失聯或失蹤,雇主需於報案後三個月後始得申請遞補,改為報案後15天即可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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