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無人機多次闖桃機危害飛安|航警局刑大偵一隊逮三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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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扣無人機。(記者徐煜勝翻攝)
警方查扣無人機。(記者徐煜勝翻攝)

【警政時報 戴昱弘 徐煜勝/桃園報導】

空警察局於112年6、7月期間接獲多次桃園機場公司航務處通報,代號為「3916」之無人機涉及多起違反民用航空法在禁航區操作飛行事件,其中112年6月29日施放時,更導致桃園機場跑道暫停起降6分鐘。
航警局獲報後遂成立專案小組偵辦,經專案小組追查,發現為本國籍62歲連嫌及其29歲兒子及黃嫌(35歲)等3名犯嫌,連嫌與其子在臺中市豐原區經營遙控玩具買賣,並雇用黃嫌為助手打理事務,連嫌除經營遙控玩具模型外,尚有承包建設公司以無人機空拍建物或工地環境案件賺取收入,不排除連嫌係因接案至桃園機場周圍操作無人機進行拍攝,本案經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並聲請搜索票查扣無人機、車輛、平板電腦及手機等相關證物,全案以違反民用航空法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已起訴在案。


航警局表示,無人機闖入機場管制範圍對飛航安全影響甚鉅,據民用航空法第 101 條,以強暴、脅迫或其他方法危害飛航安全或其設施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九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航空器或其他設施毀損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違規者將依法移送民航局裁罰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嚴重者,更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偵辦,請民眾遵守相關法規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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