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幼童突發病|蘆竹警鳴笛開道挽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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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崁所員警銀一銘鳴笛開道速助發病幼童就醫。(記者宋紹誠翻攝)
南崁所員警銀一銘鳴笛開道速助發病幼童就醫。(記者宋紹誠翻攝)

【警政時報 馬治薇 /桃園報導】

位婦人在哺育幼兒時,幼兒突然出現發燒症狀,而後更全身抽蓄、口吐白沫,夫妻倆人於是在極度驚慌之下,驅車趕往醫院,但是時值下班交通尖峰時刻,一家人困在車陣中,一籌莫展,心急如焚,所幸當時路口正有1名員警執勤,夫妻倆人在向員警求救後,這名員警也毫不猶豫,當下立刻鳴笛緊急開道,最後花了約5分鐘,終於成功抵達醫院,而這名不到2歲的幼童在緊急救治後,也恢復了健康,且無大礙。

昨(16)日17時,蘆竹分局南崁派出所警員銀一銘在蘆竹區中正路與忠孝西路口執勤時,突有1名小客車駕駛向他揮手求救,銀員瞭解狀況後,便示意這名駕駛駕車追隨其後,自己則在前一路鳴笛緊急開道。雖然時值下班交通尖峰時刻,大量車輛壅塞交通,不過其他駕駛人也能秉持同理心,積極配合員警,紛紛閃避讓道,最後一行人才能在短短的5分鐘內,順利抵達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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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崁所長李嘉銘說明案情畫面。(記者宋紹誠翻攝)
南崁所長李嘉銘說明案情畫面。(記者宋紹誠翻攝)

蘆竹分局呼籲,駕車遇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或其他緊急救難車輛之警號,應配合立即避讓,俾利急難救助。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第3項規定「前項情形致人死傷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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