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稀有三牌怪車趴趴走 | 北投警火速查扣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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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北投分局石牌派出所警員陳一銘(右)、駕駛人唐姓男子(左)開啟車頭查看車身號碼。(記者宋紹誠翻攝)

【警政時報 朱珈瑩/台北報導】

投分局石牌派出所警員陳一銘、黃巧芳日前擔服12時至15時巡邏勤務,於14時許巡經本轄承德路七段停等紅燈時,見前方白色自小貨車車身噴漆號碼紊亂不清,以警察專業的直覺,立刻浮現多處疑點,趕緊用小電腦查詢,該車後方懸掛的號牌果真有異(4○○0-EC逾檢註銷),當下攔停該車後,竟又發現車頭懸掛的車牌是2○○1-EM,不禁驚訝萬分,這時又瞥向該車側邊,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側邊標示車號5○○0-VK,同一部上居然有二個車牌與三個車號,陳、員2員不禁直呼,這位老兄,你開的到底是甚麼車?
經查前車牌(2○○1-EM)已遭報案遺失註銷,側邊車號(5○○0-VK)與後方車牌(4○○0-EC)同屬逾檢註銷,駕駛人唐姓男子(56年次)當場也找不到任何可資證明的車籍資料,陳、員2員請唐男將車頭升起,試圖尋找車身號碼以確認車號,經在場警察及拖吊場人員一行人縱上竄下,翻找了許久,好不容易找到隱藏在陳年沾滿汙垢與油漬之下的車身號碼,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確認這台怪車的真面目,正確車號是5○○0-VK。
唐男表示,原本有正常的工作,因任職的資源回收公司經營不善倒閉,自己又生活困苦,只好接手公司已報廢車輛,繼續經營回收業,「這輛車(5470-VK)是公司不要的,原本的兩面車牌早就被收走,為了生存需要繼續從事回收業,沒車要我怎麼辦?」唐男哽咽地訴說著。唐男非常配合警方盤查,但也一面哀求不要收走車輛。生活困頓的唐男,為了生活鋌而走險,將公司已註銷的車牌(4○○0-EC)及路上偶然撿到的車牌(2○○1-EM),東拼西湊裝到這輛車上,這些年除了油錢之外,甚麼稅金、罰單、道路通行費自此都與他無關,也因為做回收業,一點都不招搖,也沒人會特別注意,但是撿別人的車牌掛在報廢車輛上的行為,畢竟是違法的!

圖片說明:北投分局石牌派出所警員黃巧芳(左)、陳一銘。(記者宋紹誠翻攝)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逃了這麼多年,糊塗的唐民終於碰上精明的警察,不僅罰單吃滿滿,扣牌也扣車,倘若不結清積欠的罰緩及辦妥相關手續,是無法領車的,唐男大嘆警察實在太厲害了,頂著38度的高溫還這麼認真在看車牌。
本案唐男因為僥倖心態,將路上撿到的車牌裝在車上使用,除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罰緩外,北投分局也依法追究其涉及侵占遺失物的刑責。提醒國人可別以為路上的東西可以隨意撿拾使用,侵占他人遺失的車牌,涉及刑法第337條非告訴乃論罪,警方再次慎重提醒民眾,路不拾遺,許多撿拾看似他人不要的「無價值物品」,恐有吃上刑責的風險,另外拾得遺失物請立即交與相關單位,切勿自己留著「保管」多時,以免遺失人著急,甚至可能有涉及侵占之罪嫌。
此次北投分局查獲路上趴趴走的極度稀有「三牌怪車」,特別呼籲民眾,使用AB車意圖規避罰單、規費、納稅以及未依規定定期檢驗等行為,是嚴重違法且違規的,而且駕駛未定期檢查及不合格的車輛行駛於路上,更可能造成自己或他人的危害,車牌相當於車輛的身分證,請務必使用合格牌照並依規定懸掛,熱心與細心民眾若發現可疑情形,請主動通報警方,警方一定會展現嚴正執法的決心,查緝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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