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薛秀蓮/台北報導】
日前凌晨在臺北市萬華區忠孝西路與西寧南路口,1名年約41歲男性行人在穿越路口時,先遭1部多元計程車碰撞倒地後,不幸又被後方來車接連撞上;造成行人傷重送醫仍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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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警呼籲:如果交通事故有人受傷倒地時,除避免任意移動傷患、儘速通知119外,並應在現場適當距離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其他明顯警告設施;尤其是下雨天、夜間或凌晨光線昏暗之際,車輛駕駛更是不易察覺倒地之人車!
開啟車輛危險警告燈、機車大燈及方向燈(面向來車方向),或是利用自身手機手電筒燈光,變身為臨時警示燈,皆可增加被其他車輛看到的機率,達到提醒其他用路人注意現場有危險或異常的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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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警交通大隊表示:發生交通事故後,務必隨時提高警覺、注意安全,千萬不要在車道逗留;但如遇有因肇事受傷情形嚴重,甚至昏迷時,除立即撥打119請救護車到場外,其他當事人應設法警示後方車輛注意,也希望在場民眾能夠共同協助救援或管制現場,以維護現場秩序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