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地方中心/綜合報導】死刑犯黃麟凱2025年1月16日遭執行死刑,事後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針對法務部核准執行死刑的程序提出質疑,主張相關「令准」具有行政處分性質,提起行政訴訟。案件一路進入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本月24日駁回抗告,全案確定。

廢死聯盟主張,法務部核准死刑執行的「令准」會產生剝奪受刑人生命的法律效果,因此認為具有行政處分性質;另主張黃麟凱當時仍有相關司法救濟程序進行,質疑法務部核准執行的程序是否合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先前則認為,刑事案件從偵查、起訴、裁判到執行均屬刑事司法程序,法務部審核死刑案件是否令准執行,性質上仍屬刑事裁判執行程序,而非一般公法行政爭議,因此行政法院並無審判權。廢死聯盟提出抗告後,最高行政法院於9月24日駁回,全案確定。
黃麟凱2013年間在新北市三重殺害前女友及其母親,2017年死刑定讞,並於2025年1月16日執行死刑;他也是2024年憲法法庭作成死刑有條件合憲判決後,首名遭執行死刑的受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