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臺中地檢署於114年5月指揮刑事局偵辦洪姓男子涉嫌兒少性剝削等案,經分析扣案數位證據後,發現尚有其他共犯涉嫌誘騙、竊錄、販賣被害人性影像牟利,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郭逵繼續指揮偵辦,自114年7月至115年6月間發動5波拘提搜索,查獲被害人性影像檔案逾20萬個,影片上萬部,其中有未成年影像被害人逾170個。全案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性隱私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嫌犯播放女性清涼或自慰短片並搭配變聲器取信被害人取得性影像。翻攝畫面
專案小組溯源發現,李姓主嫌於Telegram 設立「目錄」、「初階」、「中階」、「高階」、「長片」、「軍警」、「健兒」、「幼齒」(即未成年人之性影像)、「萌健」等 9 個系列性影像群組,以會員消費累計之金額區分等級(消費金額等級自 3,000 元至 10 萬元不等),不法所得達新臺幣逾560萬元。

嫌犯建立【直調】系列 TG 群組,並公告販售影片、影像價格。翻攝畫面
鄒嫌則是於網路上向洪嫌及其他不詳犯嫌購買被害人性影像後,同樣於 Telegram 設立群組進行販售,並招募成員陳嫌、王嫌、葉嫌等 3 人提供金融帳戶協助收取、提領、轉匯販售被害人性影像所得款項,經統計鄒嫌等 4 人於犯罪期間獲利達新臺幣600萬元。

嫌犯使用假人設帳號。翻攝畫面
刑事局會同南投縣警局、雲林縣警局、臺中市警局、桃園市警局、臺北市警局成立專案小組,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郭逵繼續指揮偵辦。專案小組114年7月至115年6月間於臺中市、桃園市、高雄市、臺北市、新北市、南投縣、屏東縣共計發動5波拘搜行動,總計查緝20名犯嫌到案並查扣被害人性影像檔案逾20萬個,影片上萬部,新臺幣122萬5000元、涉案手機32支、電腦主機7部、筆記型電腦9部、IPad平板電腦1部、行動硬碟等儲存裝置15個、涉案帳戶存摺、google及Mega等雲端帳號 37組(儲存性影像容量)等贓證物。

查獲陳姓嫌犯。翻攝畫面
刑事局呼籲,網路世界詐騙與性犯罪行為層出不窮,切記「不拍、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任何私密影像,以免觸法!

查獲李姓嫌犯。翻攝畫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