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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代誌大條!男拿殺蟲劑玩火燒毀家樂福中原店 法院判要賠3.98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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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桃園中原家樂福於2023年12月間發生嚴重火警,郭姓男子當時與朋友在店內購物時,竟一時興起拿起貨架上的殺蟲劑朝打火機噴火,隨後將未完全熄滅的殺蟲劑放回貨架離去,最終引爆大量殺蟲劑並釀成大火,造成賣場建物結構損壞及龐大營業損失。8家保險公司向郭男提出代位求償,桃園地方法院日前審結,判郭男須賠償3億9827萬8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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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郭姓男子於民國112年12月3日3時30分,與2友人相約至桃園家樂福中原店購物,任意拿起貨架上殺蟲劑1罐,再取出隨身攜帶打火機點火,並將殺蟲劑朝打火機之火焰噴霧1次,因被瞬間產生火光及熱氣驚嚇,在未確認殺蟲劑噴嘴是否仍有殘存餘火之情況下,即逕自將殺蟲劑放回貨架後離開該處,繼續前往其他區域購物。同日時57分,因殺蟲劑上火焰未熄滅而使該貨架上其他殺蟲劑接續著火並爆炸,火勢因而迅速延燒,除使家福公司中原店內之物品燒燬、煙燻無法使用外,該店之一樓及地下一樓之牆壁及天花板均受嚴重煙燻而喪失其主要效用,並使該建物結構因而損壞。8家保險公司向郭男代位求償,3億9827萬0878元。

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陳述。法院認為,保險公司依侵權行為及保險代位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如附表「應給付金額」欄所示之3億9827萬878元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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