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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台南亞太成棒主球場3月29日一名49歲蔣姓男子,疑因不滿現場管制、與工讀生發生口角,接著竟當場出手攻擊,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台南亞太球場爆衝突!觀眾疑不滿管制動手打工讀生 中職提告、列黑名單(圖/Threads/@huhu_artnhandmade 授權;未經允許請勿翻攝)
蔣男於民國115年3月29日19時30分許,在亞太棒球場成棒主球場3樓3壘側電梯前,因細故與蔡姓男子發生糾紛,心生不滿,基於傷害及強暴公然侮辱之犯意,謾罵:「你是在靠北喔」等語,同時以右手揮打蔡男之左臉頰1下,致蔡男受有左臉挫傷併頭暈及左口腔黏膜擦傷等傷害,並令在場之多數人均得共同見聞,足生損害於蔡男名譽。
法院審酌被告在亞太棒球場僅因細故對告訴人不滿,即出言辱罵告訴人,並出手揮打告訴人之頭部,顯然欠缺自我情緒管理能力,被告態度乖張、行為暴戾,其行為復已影響在場不特定民眾對於社會治安與法和平性之信賴,所為甚值非難,惟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且請求與告訴人調解,因告訴人不願意調解致未能賠償告訴人,暨考量被告前科素行(有暴力犯罪前案紀錄)、犯罪情節(告訴人傷勢)、犯罪動機、智識程度、家庭狀況,依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壹仟元折算壹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