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傳媒雲嘉南新聞)【記者蘇榮泉/雲林報導】雲林縣台西鄉離島新興區太陽光電回饋金運用議題,引發地方關注。雲林縣議員參選人郭佩瑄打響政見第一炮,主張應討回地方回饋金,並要求縣府落實「取之台西、用之海口」的精神,讓資源真正回饋在地居民。

郭佩瑄指出,台西鄉新興區設置約226公頃太陽光電案場,每年回饋金超過2億元,近年隨發電效益提升,回饋金規模逐步擴大。她認為,這筆資源應優先用於地方建設與民生需求,但目前實際回饋至海口地區的比例有限,未能有效反映在居民生活改善上,因此發起「縣長還錢來」連署行動,盼凝聚地方共識。

地方民眾也表達相關看法,認為若將回饋金投入基礎建設、長照服務或青年發展,將有助於提升地方整體生活品質與發展條件。有青年代表指出,若以長期計算,回饋資源累積可觀,應妥善規劃運用於下一代發展。

縣議員顏嘉葦表示,已多次於議會關心此議題,主張應提高回饋金留在當地的比例,讓資源能更直接回應地方需求。她指出,地方建設、生活環境改善及公共設施維護等,都可透過回饋金進行補強。

針對相關質疑,雲林縣政府回應指出,太陽光電電價競標回饋金的分配與用途,均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所訂定的相關作業要點辦理。依規定,回饋金由中央撥付縣府後,優先用於案場周邊鄉鎮,並依核定計畫執行。

縣府說明,目前回饋金已依「雲林離島工業區太陽光電開發案電價競標回饋金分配計畫」,投入麥寮、台西、崙背、東勢、四湖、口湖、水林及北港等沿海鄉鎮,並用於公共建設與生活環境改善。所有預算編列與執行程序,均依預算法、會計法及決算法辦理,並經中央審查核定,確保資金運用合規透明。
雲林縣政府強調,將持續以綠能產業帶動地方發展,並透過回饋機制讓成果回流地方,促進沿海地區整體環境改善與產業升級,推動區域均衡與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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