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陸配徐春鶯受中國指示站台助選 另涉地下匯兌等罪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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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北報導】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春鶯、中華兩岸婚姻家庭服務聯盟理事長鍾錦明,涉嫌長受中國指示於台北市長、總統選舉為特定候選人站台造勢,甚至掩護中共官員以商務名義來台10天。徐另涉及與公司負責人羅穎配合安排女兒卜啟正在羅女公司上班,並不實證件申請貸款,徐另涉經營地下匯兌,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反滲透法》、《銀行法》、《刑法》偽造文書、詐欺等罪,起訴徐春鶯與卜啓正母女及鍾錦明、羅穎等4人。

 

ˉ涉犯反滲透法等罪被起訴的徐春鶯。翻攝畫面

 

起訴指出,徐春鶯、鍾錦明長期受中共民政部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主任楊文濤、中共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上海市委員會祖國和平統一促進委員會副主任孫憲指示,長期彙報國內政情、選情等各式輿情,透露國內陸配日常言論與活動、參政狀況及國內政治人物、政黨內部情報,並於民國111年台北市長選舉、113年總統選舉,為候選人宣傳、站台、亮相造勢。

徐春鶯自109年至114年間非法辦理新臺幣、人民幣、美金之匯兌業務,匯兌金額新臺幣 2875萬2485元,犯罪所得24萬7969元。徐春鶯並安排女兒卜啟正在友人羅穎經營的集智公司掛名,於109年8月7日起,為卜啟正投保勞工保險,徐春鶯先將卜啟正之薪資加計勞保、勞退費用,存入集智公司帳戶,再由公司按月將投保薪資匯入卜帳戶,營造卜任職公司之外觀,羅另配合開立不實在職證明、顧問合約書。徐、卜於111年12月至112年4月持不實在職證明、顧問合約書,以卜為借款人、徐為保證人,向金融機構申辦貸款2697萬元。

徐春鶯、羅穎明知孫憲無與集智公司商務交流,由徐春鶯於113年12月29日起聯繫孫憲提供虛偽在職證明等申請文件,羅穎配合以集智公司為邀請單位,申請孫憲來臺進行商務活動交流,於申請書虛偽填載「申請人未曾任中國大陸地區黨務、行政、軍事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者」等內容,製作內容不實之「大陸人士來臺從事商務相關活動每日行程表」,並以集智公司名義出具保證書,使孫憲以商務活動名義申請許可入境獲准,於114年10月14日至同年月24日間假藉從事短期商務交流名義進入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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