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近年網路購物盛行,部分業者於商品廣告中誇大或不當宣稱療效,恐使民眾誤信產品具有醫療效果,甚至延誤就醫時機。桃園市衛生局為維護民眾健康安全,持續加強網路平台及各類販售通路監測與稽查,統計114年至115年2月間,已查獲120件一般商品違規宣稱醫療效能案件,累計裁罰金額達新臺幣1,152萬元。
衛生局指出,部分業者為提升銷售量,在商品頁面標示療效用語,常見違規品項包括水晶、手鐲、襪子及衣物等,並宣稱可「改善肺部循環」、「預防動脈硬化」、「調理荷爾蒙」、「改善失眠」,甚至標榜「抗癌」或可治療疾病,已明顯超出一般商品可宣稱範圍,易誤導消費者。
依規定,一般商品若宣稱具診斷、治療、減輕或預防疾病等醫療效能,即違反相關法規,最高可處新臺幣2,500萬元罰鍰。若產品確具醫療用途,須依法申請查驗登記並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且相關廣告也需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方可刊播。
未來衛生局將持續強化對網路購物平台及電視購物通路的監督查核,遏止不實廣告行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與健康安全。同時呼籲業者刊登商品資訊時應遵循法規,避免誇大或虛偽宣稱;也提醒民眾如有身體不適,應尋求正規醫療診治,切勿輕信商品療效,以免延誤治療時機。(圖/衛生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