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中報導】3天內兩度酒駕被逮!台中市1名62歲男子,3天內2次在工地飲酒後騎腳踏車,在同一個的路口遇到同一名員警攔查,結果酒測值超過標準值被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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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後騎腳踏車,跟在後的警員聞到他身上潮酒味,攔下盤查酒測值超標。翻攝畫面
台中市警五分局北屯派出所警員柯俊銘,3月1日17時26分巡邏時,發現62歲林姓男子騎腳踏車沿東光路往南朝太原路3段方向行進,由於員警騎在林男後方時有聞到酒味,於是在太原路3段與東光路口攔下林男,結果林男酒測值0.44毫克,員警當場告發。3月3日17時35分許,柯俊銘沿太原路3段往西朝東光路方向執行巡邏勤務,在東光路口看到林男騎腳踏車,員警上前又聞到酒味,詢問後林男承認有喝酒,酒測值0.57毫克!員警苦口婆心勸告林男,「喝了酒就不要騎腳踏車!」

警員攔下林男盤查。翻攝畫面
第五分局提醒,酒後駕駛汽車或騎機車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而酒後騎乘腳踏車除了危險,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若拒絕呼氣酒精測試,則會處新臺幣4800元罰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平安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林男接受酒測。翻攝畫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