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部延長辦理「僱用安定措施」至115年7月31日,凡屬該9大行業別,並與雇主協議實施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經地方勞政機關列冊通報的受僱勞工,就可以依規定申領薪資差額補貼,補助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70%。(圖╱桃竹苗分署提供)
【亞太新聞網/新聞中心/桃園報導】
為持續協助減班休息勞工穩定就業,勞動部公告自115年2月1日起延長辦理僱用安定措施,適用行業別包括「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在115年2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期間,凡屬該9大行業別並與雇主協議實施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經地方勞政機關列冊通報的受僱勞工,就可以依規定申領薪資差額補貼,補助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70%,桃竹苗分署主動關懷減班休息勞工,確保補貼及時到位,降低勞工因薪資減少對生計的衝擊。
為了穩定勞工就業,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新臺幣匯率波動及進口關稅政策調整等國際情勢變動的影響,勞動部自114年8月1日起實施強化版「僱用安定措施」,辦理期間自114年8月1 日至115 年1月31日。考量關稅政策遞延效應、部分傳統產業仍面臨經營壓力而持續減班休息情形,為給予企業及勞工最大支持,勞動部公告延續辦理僱用安定措施至115年7月31日。該措施的薪資差額補貼計算方式為勞工於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個月至前3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及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70%,每人每月最高可領新臺幣(以下同)11,500元。
除申領薪資差額補貼外,如果還同時參加「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的訓練,可以在薪資差額內合併請領薪資補貼及訓練津貼,又如果減班休息勞工所屬事業單位不符合公告適用行業別,仍然可以參加「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在減班休息期間,善用空檔時間參加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或受僱企業所辦理的訓練課程,就可在減班休息薪資差額內,依實際參訓時數請領訓練津貼,至於事業單位自行辦訓則可補助辦訓費用最高350萬元。
桃竹苗分署長賴家仁表示,桃分署與縣市政府已建立「通報即連繫、專人帶路辦」的服務模式,當地方政府接獲企業通報減班休息情形,分署即同步掌握資訊,由專責人員第一時間透過電話主動關懷受影響企業及勞工。為能讓勞工即時接獲服務,特別提醒勞工在簽署「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時,勾選「同意」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分署提供「薪資差額補貼」、「訓練津貼」等協助措施,後續會由專人電話聯繫,說明補貼資格、計算方式等資訊,此外,分署亦可提供到廠服務措施歡迎企業多多利用。
民眾及企業如果想進一步瞭解僱用安定措施及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申請方式及文件等資訊,可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僱用安定措施專區(https://gov.tw/3ih)或「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專區(https://gov.tw/EHE)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亦可洽詢桃竹苗分署專線(03)485-5368分機1802、1811,把握權益、即時申請,讓補貼成為穩定生活的重要後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