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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導入科技執法 臨停逾 3 分鐘將重罰 115 年 4 月 1 日起正式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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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科技執法 115 年 4 月 1 日起臨停逾 3 分鐘將重罰。

(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桃園國際機場因旅客量大、航廈前道路空間有限,長期受違規臨時停車影響,造成交通壅塞、接送旅客不便,甚至引發行車糾紛。為維護機場交通秩序,提高道路使用效率,桃園國際機場自 115 年起試辦為期兩年的科技執法,並將於第一、第二航廈入境接機區正式啟用自動錄影取締設備。

此為我國機場首次導入之措施。為使民眾充分了解規範內容,自 1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3 月 31 日止為宣導期,期間不進行取締。但自 115 年 4 月 1 日零時起,設備將全面投入執法,只要在接機道路臨停超過 3 分鐘,即會由系統自動拍照錄影,並由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裁罰,罰鍰新臺幣 600 元至 1,200 元不等。

航警局強調,機場為高流量、快速流動區域,違規停車不僅造成壅塞,更可能危及行車安全。宣導期後將不再寬容,也請民眾勿心存僥倖。若需等待接機,可多加利用機場室內外停車場,每次入場均享 30 分鐘免費停車,避免因違規而受罰。

桃園國際機場及航警局呼籲,良好的交通環境需要所有駕駛共同遵守。請民眾務必配合規定,落實即停即走,共同維護航廈周邊道路安全順暢。(圖/資料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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