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木隆/綜合報導
宜蘭縣一名59歲女子,日前跌倒重創頭部,經羅東聖母醫院醫療團隊全力搶救,仍於12月4日宣判腦死!並尊重她生前的意願,完成全器官捐贈,延續了多條寶貴的生命,遺愛人間的精神,令人感佩不已。
這名女子是於民國100年簽立器官捐贈同意書,並註記於健保卡,家屬及院方尊重她的心願,立即啟動器官捐贈機制,並經事先連繫及完成配對後,今天下午14時許,先將心臟送往台大醫院;緊接著再將肺臟及一顆腎臟送抵林口長庚醫院;另一顆腎臟,以及肝臟、眼角膜、血管及骨骼則送往台北榮總。
為了確保心肺等重要器官移植的黃金時間,每一輛救護車都由宜蘭縣警察局、國道及台北市警察局的警車接力開道,以最快的速度送抵各相關醫院,完成移植手術,讓器捐女子的愛得以延續到另一些殷殷期盼的生命,繼續開出美麗的花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