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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
在憲兵訓練中心服役的二等兵,因為被禁足不能放假,於是翻牆離營,遭判有期徒刑2月。
判決書指出,王姓男子於民國114年5月26日入伍,並於憲兵訓練中心服役擔任二等兵。王男本應於同年6月20日上午8時許休假離營,惟其因犯錯被處罰留營禁足5日,竟因不滿禁足事宜,於同年6月22日凌晨1時8分許,從部隊駐地營舍C棟後門攀爬圍牆離營,新北憲兵隊循線於114年6月23日下午3時30分許尋獲。
法官審酌被告於行為時身為現役軍人,竟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法治觀念淡薄,枉顧國家法令、部隊紀律與自身職責,影響部隊管理及國防安全,所為自屬不該;惟衡酌其犯後坦承犯行,犯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處有期徒刑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