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傳媒、記者爆料網/曾厚銘/彰化報導】
因應少子化,彰化市公所擬修正婦女生育津貼發放自條例辦法,將每胎七千元補助,提高為三萬六千元,經市代會第15次臨時會討論,部分代表擔心,未來如自有財政不足時,將無法支應,不過有些代表認為應該提高補助,才有增產的誘因,幾經協調,最後折衷為每胎一萬二千元,雙胞胎則以台兒數補助,並表決通過。

圖說:社會課長吳澤深和市長林世賢討論後,從善如流,依市代會決議,將明年生育補助調為12000元
彰化市婦女生育津貼自治條例,原規定每台發放七千元,二胞胎一萬二千元,三胞台三萬元,四胞胎以上補助十萬元。市公所擬修正為,每胎發放三萬六千元,並二階段申請,二胞胎以上則依新生兒數補助。
會中,薛志彬代表,認為目前市庫還沒問題,但未來如財政短收,將面臨無財源可發,建議減少補助額度為宜,不過周平代表和張育彬、林深山代表,認為這是鼓勵性質,尤其在人口數每況愈下情形,補助金額應要有誘因,何況縣府每胎補助三萬元,加上市公所的三萬六千元補助,才是好福利。
由於支持及反對代表看法互異,主席陳文賓則宣布暫時休息,由公所和市代表們進行協調,最後取得共識後,決定修正為每胎一萬二千元,雙胞胎以上則依胎兒數計算,並一次申領。經表決現場20人,18人讚成通過,該補助並從115年1月1日開始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