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傳媒|吳承岳/台北報導
美國財政部近期宣布兩項新措施,包括收緊移民群體的稅收抵免資格審查,以及針對特定地區大額對外匯款進行更嚴格的監控,以打擊與公共資金詐欺相關的洗錢活動。
移民稅收抵免資格趨嚴
《El Cronista》報導,美國財政部(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與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已提出新規定,可能改變部分移民領取聯邦稅收抵免(tax credit)中可退還部分的資格。稅收抵免是一種租稅優惠,允許納稅人直接從其應繳稅額中扣除一定金額。這些提案旨在根據《1996年個人責任與工作機會調和法案》(Personal Responsibility and Work Opportunity Reconciliation Act of 1996, PRWORA)釐清相關資格要求。
新規定將特別針對多項可退還的個人稅收抵免,例如所得收入稅收抵免(Earned Income Tax Credit, EITC)、兒童稅收抵免(Additional Child Tax Credit, ACTC)、美國機會稅收抵免(American Opportunity Tax Credit, AOTC)以及儲蓄者搭配稅收抵免(Saver’s Match Credit)。美國財政部表示,這項提案的目的是確保納稅人資助的可退還福利,僅提供給那些在法律上合法有權領取的人。這項提議將影響聯邦法律中被歸類為「非法外國人」或其他「非合格外國人」(non-qualified aliens)的個人,後者通常指不符合特定條件的移民身份。這些規定於 2026 年 8 月 19 日宣布,其實施將取決於具體的移民身份和所涉及的稅收抵免種類。
特定地區對外匯款將受監控
此外,美國財政部下屬的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 FinCEN)也發布命令,要求銀行和匯款公司報告從明尼蘇達州(Minnesota)亨內平縣(Hennepin)和拉姆西郡(Ramsey)發出的單筆 3,000 美元(約新台幣 9.6 萬元)或以上對外匯款。這項措施旨在偵測與公共資金詐欺相關的金錢流動。
根據《El Cronista》報導,這項命令僅適用於透過銀行或匯款公司,從亨內平縣或拉姆西郡匯出的國際轉帳,且匯款人申報的地址必須位於這些地區。公開上市公司和已受洗錢防制規範的實體則不受此限。金融機構必須識別這些資金是否來自州或聯邦政府的福利計畫。對於每筆符合條件的交易,金融機構必須向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提供收款人的姓名、地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以及匯款人和收款人的帳號,並說明資金是否來自政府福利計畫。
這項措施已於 2026 年 8 月 11 日生效,並預計於 2027 年 2 月 6 日到期,但可能會有延長。不遵守規定的銀行或匯款公司將面臨民事或刑事罰款。金融機構必須保留這些紀錄五年,並隨時準備好應金融犯罪執法網路或其他機構的要求提供。這項措施不會阻擋匯款,但要求每筆交易提供更多的文件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