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律師洩密違法亂紀越過憲法紅線|名檢劉承武:不能再輕輕放下了!

我要分享
台灣被害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名檢劉承武認為,律師洩密不能再輕輕放下了。(記者張欽攝影)
台灣被害人權服務協會副理事長、名檢劉承武期許未來訴訟地位平等、執行死刑,讓被害人權得以伸張。(記者張欽攝影)

【警政時報 張欽/台北報導】

前一起律師鄭鴻威因洩密掩護詐騙集團遭收押,引發法界熱議,法界確實一直存在著洩密陋習,但以往無論檢方或院方,幾乎都是輕輕放下,而隨著律師鄭鴻威涉洩密遭羈押,顯示風向已改不同昔日,對此,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劉承武說,「律師濫用職權而違法亂紀,已觸犯憲法程序正義紅線!當然不能再輕輕放下了!」

對於律師洩密問題,劉承武表示,檢察官與法院依據現行制度開始嚴懲律師洩密不法行為,主要原因就是這種不檢行為已經造成被害人無法向上游及主嫌求償!且影響到立法院去年剛通過施行的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所列舉的修復式司法與補償性司法的基本義務。

劉承武還說,保障被害人權益重要的一環,就是大法官解釋一再重申的嚴防洩密及勾串與滅證,如今已進入是否違反程序正義的檢驗,更何況,大法官釋憲一向都用憲法16條保障規範來檢驗司法機關的蒐證程序正義、調查程序、辯論程序及勝負決定等,是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的憲法規定。

劉承武強調,如今的司法審判漸漸改變了以往都是以被告角度來決定處罰性的司法正義,而逐步擴大到修復式司法正義與補償性司法正義的檢驗要求,再加上配合法官法30條及第89條明定的個案評鑑制度範圍,現在的司法審判開始考量到被害人的權益。

劉承武最後指出,很欣慰終於看到心中有犯罪被害人的司法機關重視犯罪被害人權益,如此正向風氣也已慢慢形成依據憲法治國理念!所以,律師濫用職權而違法亂紀觸犯憲法程序的正義紅線,當然不能再輕輕放下了!

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