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政時報 林照東/台北報導】面對全球新創競爭加劇與產業轉型浪潮,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今(20)日於格萊天漾大飯店舉辦「《創新創業促進法》草案座談會」,號召新創企業、創業育成機構、創投(VC)及策略型投資人齊聚一堂,共同針對台灣首部新創專法提出政策倡議,盼透過制度化改革,建立具國際競爭力的新創發展環境,正式啟動台灣下一個「創新黃金十年」。
身為台灣七大工商團體之一的全國創新創業總會,此次展現高度生態系整合能量,透過跨域座談與政策交流,凝聚產業第一線意見,期盼打造更完整的新創支持體系,讓台灣從「創業熱潮」邁向「制度化發展」。

邱銘乾:將新創能量制度化 打造台灣創新作業系統
邱銘乾於致詞時表示,台灣新創產業近年已累積相當能量,但現行法規與補助制度仍偏向分散,缺乏完整的國家級戰略架構。
邱銘乾指出:「站在國家發展的重要時刻,新創總會作為七大工商團體中唯一聚焦『創新創業』的代表,深感凝聚生態系聲音的重要性。我們必須將新創能量『制度化』,透過法律與政策,完成整體創新系統升級,讓台灣真正具備國際競爭力。」
他強調,《創新創業促進法》不只是補助法案,更是台灣未來創新經濟的「核心作業系統」,唯有建立穩定且長期的法制基礎,才能吸引國際人才、資金與技術持續進入台灣。

四大政策倡議 打造完整新創支持機制
此次《創新創業促進法》草案,提出四大核心政策方向,包含:
一、建構制度化創新防護機制
推動「創新實驗(沙盒)制度」,建立鼓勵創新、容許試驗且風險可控的法制環境,並進一步放寬外籍人才與國際創業者參與門檻,提升台灣國際創業友善度。
二、強化創育體系與專業賦能
草案提出「策略型創業育成機構」概念,整合法律、資安、產業顧問及技術支援資源,並針對國家重點產業提供最高25%的租稅抵減,協助新創企業加速成長。
三、提升民間資金投入誘因
透過十年期租稅優惠政策,鼓勵民間資金投入新創。例如個人現金投資達50萬元且持股滿三年者,最高可自所得額中減除50%,每年上限達500萬元,以提高天使投資與長期資本參與意願。
四、建立國家級資金與重生機制
草案規劃由國發基金專案支持新創融資,同時設計「共同投資優先承買權」,提高民間投資參與誘因;另針對創業失敗者建立「高風險重生機制」,鼓勵創業者勇於創新與試錯。
新創總會:打造亞洲創新創業首選基地
謝戎峰表示,新創總會將持續扮演新創生態系領頭羊角色,將本次座談會所凝聚的產業共識,進一步轉化為具體政策建議,協助政府打造更完善的新創制度。
謝戎峰指出,未來希望透過《創新創業促進法》的推動,讓台灣成為全球人才與資金布局亞洲的重要據點,並強化台灣在全球創新供應鏈中的戰略地位。
新創總會也強調,台灣擁有完整科技產業鏈、成熟製造能力及高度創新人才基礎,若能透過制度改革進一步整合資源,將有機會在全球新創競爭中占據關鍵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