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廢棄物標準遭質疑放寬 黃崇真轟桃園市府罔顧市民健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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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員黃崇真(左)質疑市府放寬廢棄物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管理標準。(記者翻攝)

【警政時報 崔兆慧/桃園報導】桃園市議員黃崇真今(13)日於議會質詢,直指桃園市政府在廢棄物管理制度上「大幅鬆綁」,質疑市府將原本具高污染風險的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重新分類為低污染類別,形同放寬管制,恐對周邊學校、醫療機構與住宅區帶來環境與健康風險,痛批市府罔顧市民權益。

桃園市議員黃崇真批,桃園市府放寬廢棄物D-0599處理標準,是罔顧市民健康。(圖/黃崇真服務處提供)

黃崇真指出,營建廢棄物種類繁雜,包含裝修拆除物、石塊及各類混合物,實務上根本難以判定其污染程度,然而市府卻在1131230日修訂相關施行細則,將該類廢棄物區分為高污染與低污染兩類,並放寬低污染設施選址限制,使其可鄰近學校、醫院、幼兒園及社福機構設置,「這樣的分類根本沒有科學依據,也無法落實監管。」

他進一步揭露,近期中壢與八德交界處,市府核准一處營建廢棄物回收、儲存與轉運場,距離永豐高中、新興高中及住宅區僅約30公尺,距離醫院也在300公尺內,引發地方居民憂心。黃崇真質疑,該類設施雖名為「轉運場」,但實際每日處理量高達1550立方公尺,過程中涉及破碎、分類等行為,勢必產生粉塵、噪音、交通與污水問題,「這樣的設施緊鄰校園與醫院,風險誰來承擔?」

桃園市議員黃崇真批,桃園市府放寬廢棄物D-0599處理標準,是罔顧市民健康。(圖/黃崇真服務處提供)

黃崇真也點出制度矛盾,指出該案核定為「回收、儲存、分類、轉運」,但實際運作卻涉及處理行為,與現行法規認定不符,顯示審查與管理機制出現漏洞。他質疑,若無法有效將混合廢棄物分類,何來低污染之說,恐淪為規避管制的漏洞。

此外,他強調,108年舊制原本規定相關設施須與學校、醫療機構保持300公尺以上距離,但此次修法卻將關鍵距離限制刪除,形同為業者開後門,「到底是在替誰鬆綁?」矛頭直指市府政策方向失衡。

面對質疑,市府相關單位僅回應將再協調釐清,但未正面說明分類標準與風險控管機制。黃崇真要求市府應重新檢討D-0599廢棄物分類與設置規範,恢復基本安全距離,並強化實質審查與監督,避免環境風險轉嫁給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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