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政時報 專案小組/桃園報導】桃園市大園區一間知名文理語文數學短期補習班,近日意外揭露疑似涉及違法監控的重大法律爭議。補習班業者指控,朱姓房東於出租期間,未經告知或取得同意,擅自在租賃建物內設置監視設備,疑似長期拍攝補習班內部活動,影像內容涉及22名未成年國小學生,案件恐牽涉妨害秘密、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兒少保護相關法規,業者已依法提告,引發家長與補教業界高度關注。
據了解,該補習班原址位於桃園市大園區公園路一帶,周邊連結航空城相關新闢道路,鄰近大園市區與青埔特區,地段具高度發展潛力。補習班業者指出,因該地區發展前景佳,朱姓房東在租賃協商過程中態度強勢,雙方早於112年3月即因租金及契約認知問題爆發衝突。

補習班業者表示,當時因曾評估要擴大經營規模,卻無法接受朱姓房東包括租金等各項要求,雙方協調未果。期間,朱姓房東更曾無預警強制鎖門,限制師生進出,導致老師與學生一度被迫滯留門外,個人物品仍留置屋內。最終補習班業者為避免影響教學運作,只得妥協簽署不利協議,事件才暫告一段落。
未料,雙方租約於115年5月31日到期,補習班基於全體師生安全與教學考量,早在租約期滿前即已完成搬遷。惟事後朱姓房東為主張房租等權益,對補習班業者提起訴訟,過程中卻意外發現,租賃期間設置的監視設備,拍攝範圍竟涵蓋教室內未成年學生上課與活動的完整區域。

補習班業者進一步調閱仍留存的內部通訊紀錄,並比對老師間的網路溝通群組內容後,才驚覺朱姓房東疑似長期進行未經同意的監控行為。相關資料顯示,監視影像疑似拍攝教室內師生互動、學生上課情況,甚至包含未成年學生的肖像、日常活動及家長談話內容。
補習班業者指出,經整理現有證據,朱姓房東的監控行為疑至少自110年8月至112年3月間持續存在,受影響的未成年學生人數至少達22人,情節相當嚴重。
此外,朱姓房東自稱名下仍有多處不動產,且目前仍出租予其他補習班業者。補習班方面也提醒,相關承租業者恐需提高警覺,防範類似「理所當然式」的違法監控行為再度發生。

法界人士指出,房屋出租後,承租空間即屬房客合法使用範圍,房東若未經同意擅自設置監視設備,恐已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若相關影像遭調閱、保存或轉傳,刑責恐進一步加重。此外,若影像可辨識特定個人,即屬個人資料,未具正當特定目的蒐集或利用,亦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面臨刑責及高額罰鍰。
特別的是,拍攝對象若包含未成年學生,相關行為恐同時觸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教育局或社會局等主管機關得介入調查,屆時法律責任將明顯加重。法界強調,補習班及幼兒教育場域屬高度敏感空間,任何未經同意的監控行為,均可能已跨越刑事與行政法規紅線。
承租戶表示,目前已蒐集相關通訊紀錄及設備佐證資料,並依法提告,盼釐清是否涉及長期偷拍與非法蒐集個資等情事。至於是否構成刑責、是否涉及追訴時效或其他阻卻違法事由,仍有待司法機關進一步調查釐清。
【警政時報】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