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記者趙靜姸/台北報導】移民署再度重拳出擊非法人力仲介!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專勤隊於113年8月接獲線報,指出臺中市某民宅疑似長期容留非法外籍人士,並由專人專車深夜接送外出非法工作。專案小組歷經數月縝密蒐證,前後執行兩波掃蕩行動,一舉查獲非法仲介、非法雇主及非法工作外籍人士共43人,初估不法獲利高達新臺幣500萬元,全案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起訴,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並於114年11月21日判處鄭姓主嫌有期徒刑4月定讞。

鎖定凌晨載運模式 當場攔車查獲13名逾期外僑
移民署指出,專勤隊接獲情資後,採取「以車追人」策略,長期跟蒐特定廂型車動向,發現該車輛固定於凌晨時段載運多名外籍人士外出工作,藉以規避查緝。經深入追查,確認幕後主嫌為國人鄭姓男子,實際操控非法仲介集團。鄭嫌除提供名下民宅集中容留非法外籍人士,並刻意選擇人車稀少時段派工。專案小組掌握其行動模式後,於凌晨鄭嫌駕車載運外籍人士外出工作時,當場攔查車輛,查獲13名逾期停留外僑,後續再於其名下其他民宅內查獲24名非法外籍人士,犯罪事證明確。

非法仲介集團累犯 年收仲介費高達500萬
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專勤隊隊長黃玟晸指出,鄭嫌經營的非法人力派遣公司並非首次違法,過去即曾因違反就業服務法遭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裁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卻仍心存僥倖、持續違法牟利。調查顯示,該集團向旗下外籍人士收取每人每日新臺幣400元仲介費,粗估年不法所得高達500萬元。更令人髮指的是,鄭嫌為提高派工效率,經常於廂型車內違規超載10餘人,並於深夜高速行駛國道,罔顧乘車外籍人士生命安全,專案小組於跟監過程中亦面臨高度風險,對其唯利是圖、漠視人命的行徑予以嚴正譴責。

移民署籲守法 自行到案可減半罰鍰
黃玟晸強調,任何人不得非法聘僱外籍人士工作,違者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非法聘僱最高可處新臺幣75萬元罰鍰;非法仲介外籍人士工作最高可罰50萬元;若意圖營利,更可能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另為鼓勵逾期停居留外籍人士主動投案,《入出國及移民法》已增訂減免處罰機制,若於遭查獲前自行到案並配合相關規定,罰鍰得減輕二分之一。移民署將持續加強掃蕩非法仲介行為,溯源追查幕後雇主,全面維護社會治安與合法移工工作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