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政時報 蔡宗武/高雄報導】高雄市前鎮區德昌路10月30日上午發生一起意外查獲案件,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58歲陳姓男子騎乘機車與警方對視後,突然閃避目光並急忙撇頭,員警察覺異狀上前攔查。陳男尚未接受身分查驗,便主動承認自己是通緝犯,隨後又透露3天前曾施用毒品,警方進一步檢測後,確認其唾液快篩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警方指出,員警於10月30日上午9時許巡經德昌路,因陳男反應異常而依法攔查。經查,陳男因毒品案件未入監服刑,自今年9月起遭高雄地方檢察署通緝,原有駕照也早已因毒駕遭註銷,卻仍騎乘機車上路。
陳男在盤查過程中坦承,3天前曾施用毒品,警方隨即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因而再查獲涉嫌毒駕案件。警方除將陳男依通緝案件解送高雄地方檢察署歸案,也針對其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依法移請地檢署偵辦。
交通違規部分,警方另依法舉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相關規定,無照駕駛最高可處新臺幣3萬6,000元罰鍰;依同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吸食毒品後駕車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兩項違規合計最高可達12萬6,000元。
前鎮分局長黃元民表示,員警從短暫的眼神閃避發現異常,進而查獲毒品通緝犯及涉嫌毒駕案件,展現第一線警察的觀察力與執法能力。他呼籲,民眾接獲司法機關通知應依規定到案,勿心存僥倖;施用毒品後駕車可能影響精神狀態與判斷能力,對其他用路人構成危險。
前鎮分局強調,將持續強化毒品犯罪及危險駕駛查緝,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共同守護道路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