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表示,今(14)日凌晨4時40分接獲新北110通報,國道1號北向42.2公里林口交流道出口前,有大型車輛停於車道。警方立即派遣巡邏車前往,並通知交控中心調派緩撞車及警戒車到場戒護。
警方調查,64歲謝姓男子駕駛營半聯結車行駛於國道1號北向林口路段時,聽見車輛發出異響,隨即失去動力,故障停在爬坡道。員警到場協助時發現,謝男所載運的鋼條超出板架,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第1項第1款,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板車第一軸左外輪胎紋深度不符合規定,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6款,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均依規定製單舉發,車輛於5時33分拖離現場,恢復通車。
國道公路警察呼籲用路人,裝載貨物不得超載、超長或超寬,並應定期檢查輪胎,確保胎紋深度足夠,以維護行車安全。若車輛在國道車道故障,應立即開啟危險警示燈並關閉引擎,所有人員儘速撤至護欄外或車道外安全處所;建議穿著反光背心,面向來車沿護欄外或內外路肩,至車後方100公尺處擺放故障標誌。可透過高速公路1968 App的警政報案功能,或撥打110報案;待援時應持續注意後方車輛動態,待合法拖吊車到場後儘速離開現場。(圖/警方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