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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路旁兩車賠10萬卻未報警!男子質疑鄉代參選人林文彬「天價和解」 違停、酒測爭議一次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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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五結鄉鄉民代表的林文彬捲入道路擦撞事故,對方疑酒後肇事,竟主動索要遠高市場行情賠償「私了」爭議。(圖/記者翻攝)
參選五結鄉鄉民代表的林文彬捲入道路擦撞事故,對方疑酒後肇事,竟主動索要遠高市場行情賠償「私了」爭議。(圖/記者翻攝)

【警政時報 包克明/宜蘭報導】一場路邊擦撞事故,衍生車損賠償及未報警酒測等爭議,引發地方熱議。黃姓男子指稱,今年4月26日晚間與友人聚餐、食用燒酒雞後駕車,不慎先撞上路邊一輛以藍色帆布覆蓋的沙灘車,再擦撞緊鄰的一輛白色轎車。車主、目前參選五結鄉鄉民代表的林文彬到場後,黃男指稱,林主動要求不報警處理,雙方最終以新台幣10萬元私下和解。黃男表示,款項已全數付清,但對事故發生時車輛停放位置、實際價值及協商過程仍存有疑義,認為處理過程有失公允。

黃男表示,款項已依照雙方簽署的和解書全數付清。(圖/記者翻攝)
黃男表示,款項已依照雙方簽署的和解書全數付清。(圖/記者翻攝)

黃男表示,當時因自認肇事有錯,又擔心食用燒酒雞後駕車可能涉及酒駕問題,因此接受賠償條件。他指稱,現場協商主要由林文彬主導,雙方簽署和解書,並口頭約定不再追究相關民、刑事責任。

依黃男說法,他當場支付3萬元,另簽發面額7萬元的本票,隔日再將7萬元匯入指定帳戶後取回本票,合計共支付新台幣10萬元。他並提供和解書等資料,作為付款及協商內容的佐證。

兩輛遭撞車輛的停放位置,也是本案主要爭議焦點之一。黃男指稱,兩車停放處劃有白線,並質疑車輛長期占用道路、涉及違規停車。從事故現場可見,沙灘車與自小客車的車身及輪胎壓在路面邊線白線上,部分車體超越白線占用車道。黃男質疑,相關停車方式是否涉及違規,應進一步釐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部分違規停車態樣可處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

針對車損部分,黃男描述,沙灘車遭撞後輪軸變形,白色轎車車尾則出現局部凹陷。黃男指稱,林文彬當時稱沙灘車價值約30萬元,並提出10萬元和解金額;然而,黃男認為,一輛全新的汽油或電動全地形沙灘車,市面價格約在1萬2,000元至15萬元之間,該輛沙灘車疑似已廢棄或長期閒置,其實際車況與價值應進一步核對。

黃男並表示,據其了解,白色轎車事後並未維修。他質疑,兩輛車若確實長期違規占用道路,究竟只是為圖一己方便,還是另有其他原因?種種疑點都讓他認為有必要站出來討個說法。

黃男指出,自己曾請從事汽車維修的友人估算,對方認為該輛沙灘車若以報廢車況處理,價值可能不超過5,000元,因此質疑林文彬要求10萬元賠償,是否與兩車實際損害程度相當。

黃男另質疑,酒駕零容忍是社會普遍共識,自己有錯絕不逃避;但林文彬既投入地方選舉,面對可能涉及酒後駕車疑慮的交通事故,為何未在第一時間報警,反而選擇以金錢和解方式處理?他認為,民代參選人面對交通安全事件的態度,以及是否重視事故處理程序,都應接受公共檢視。

對此,林文彬表示,當天雙方確實已達成和解。對於自己名下沙灘車被指違停一事,若經認定確屬違停,當然應依法裁罰;至於和解金是否遠超市場行情,林文彬強調,兩輛車遭撞受損是事實,賠償金額是雙方當時協商並同意接受的結果,並非由任何一方單方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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