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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傳媒中彰投新聞)【記者廖妙茜/台中報導】同性婚姻家庭的租稅權益再提升!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隨著同性婚姻家庭日增,財政部日前放寬相關規定,同性婚姻伴侶雙方的親屬,可以比照直系親屬或二親等以內親屬,適用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及使用牌照稅等租稅優惠,以落實婚姻租稅平權。
地稅局表示,過去同性婚姻伴侶雖已是法律上的配偶,但雙方家人之間並不因此具有親屬關係,在申請租稅優惠時,會因不符合「本人直系親屬」等要件而無法適用。這次規定放寬後,也讓同性婚姻家庭在租稅待遇上更為平等。
地稅局舉例,房屋要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1%或1.2%,或土地要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其中1項條件是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須在該處完成戶籍登記。若甲、乙為同性婚姻伴侶,房地為甲所有,但只有乙的父母在該處設籍,過去即無法適用優惠;新規定上路後,乙的父母可比照甲的直系親屬認定,只要其他條件也符合,就可申請房屋稅及地價稅的自住優惠稅率。
地稅局進一步說明,這次放寬的不只房屋稅及地價稅,也包括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重購退稅,以及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等規定,讓同性婚姻家庭享有更完整的租稅保障。
地稅局提醒,符合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的民眾,必須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則自次年起適用。房屋稅如符合自住住家用稅率規定,也要在3月22日前申報。使用牌照稅則按日計徵,符合免稅資格者越早申請,就能越早享有減免。民眾如果不確定是否符合資格,可以向地稅局洽詢,以免錯失節稅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