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政時報 包克明/臺北報導】警政署一筆金額逾23億元的戰術防彈衣採購案,尚未開標便掀起資格門檻爭議!警政署預計於9月17日辦理「戰術防彈衣採購案」開標,近日有台灣廠商向《警政時報》控訴,招標規範涉及要求防彈纖維布板符合美國司法研究院(NIJ)合規產品清單(Compliant Products List,CPL)相關規定,質疑此一條件恐使部分台灣製造(MIT)業者在進入實質評選前,就面臨極高門檻,與政府長期鼓勵國產製造及產業升級政策形成強烈反差。

不過,不願具名的官方人士回應,本案並非只有取得NIJ CPL資格的產品才能參標,未列入CPL的產品仍可參與投標,兩者主要差異在後續驗收程序;相關規範係基於員警防護安全、產品品質及驗收需求,屬採購案合理要求。雙方說法形成攻防,也讓這筆逾23億元的警用防彈裝備採購案備受關注。
預算11.7億、採購金額上看23.5億 警用防彈衣大單引關注
根據《警政時報》掌握資料,內政部警政署「戰術防彈衣採購案」,案號115KCH09,採購標的為財物,性質為購買、定製,採購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1億7,591萬元,採購金額則達23億5,182萬元,規模相當龐大。

招標公告並載明,本採購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包括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GPA)、台紐經濟合作協定及台星經濟夥伴協定;非政府採購協定會員國廠商亦可參與投標,但中國大陸除外。
整起爭議的焦點 集中在防彈性能及NIJ CPL相關規範
台灣業者向本報指出,警政署在防彈產品規格及後續履約要求中納入NIJ CPL相關條件,對已具備相關國際認證或供應鏈資源的國外業者而言可能較具優勢,但部分國內防彈材料及裝備業者若要取得相關資格,必須投入額外程序、時間及成本,因此質疑是否形成實質市場進入障礙。
依投標須知第六十三條評選作業規定,投標廠商須於第2階段開標日前一日下午5時前,免費提供3件防彈衣樣衣,包括符合NIJ C-1、C-2、C-3尺寸各1件,送交警政署進行第2階段開標審驗。
規定並載明,樣衣規格須符合廠商第1階段投標時提列的防彈性能及採購規格;一旦不符,該標即不予接受,列為不合格標。通過審驗的樣衣,則將作為後續員警試穿、評選展示,以及驗收時檢驗比對之用。
投標須知同時規定,投標文件包括資格及規格文件,經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後,始得進入後續評選;不符者即屬不合格標,不得參加評選。
台灣業者認為,問題不只在於「能不能遞標」,更重要的是「投標之後,能不能實際跨過規格審驗與驗收門檻」。如果規格及履約條件與NIJ CPL高度連結,即使形式上允許非CPL產品投標,本土業者仍可能面臨較高的實質參標成本與履約風險。
60名員警實穿評分 前3名才有機會拿下大單
本案採最有利標、複數決標方式辦理,評選項目包括品質、功能設計、技術能力、保固及維修等商業條款、履約實績與使用者滿意度。其中「使用者滿意度」將由警政署遴派60名員警代表進行實際試穿評分,再將結果提供評選委員作為評分參考。
全部評選項目滿分100分,個別廠商平均總評分須達80分以上才屬合格;若所有廠商平均總評分均未達80分,最有利標廠商將從缺並廢標。
評選委員則依各廠商評選項目進行序位評比,最後彙整合格廠商總序位和,由小至大排序,排名前3名且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決定者,成為最有利標得標廠商。
若前3名出現總序位和相同情形,則以獲評選委員評定序位第1較多者優先;若仍相同,再比較「品質」項目的平均得分,若再次相同,才以抽籤方式決定序位。
保固期間「被移出CPL」也納契約 台廠憂履約風險
更引發業者關注的是,本案契約將NIJ CPL相關要求一路延伸至保固期間。
依公告採購案契約第十二條保固條款,倘若保固期間防彈纖維布板遭移出NIJ合規清單(CPL),廠商應於接獲NIJ書面通知翌日起14個日曆天內,以書面通知警政署;如有逾期,每日按保固保證金3‰計罰。
台灣業者質疑,產品能否持續留在美方CPL清單,並非完全由國內供應商單方面掌控,一旦產品資格狀態發生變動,國內得標廠商不僅須處理後續履約問題,若未能在期限內完成通知,還可能面臨罰款,因此「CPL不只是投標資格問題,更一路延伸到履約及保固風險」。
業者也質疑,政府多年來透過政策、補助及租稅措施推動「台灣製造」與產業升級,若國內防護裝備已具備符合實際防彈需求的技術能力,政府採購制度是否應建立更明確、公平的國產產品驗證途徑,而非讓特定海外認證或清單成為大型政府採購的重要影響條件,值得主管機關進一步說明。
官方反駁:沒有CPL一樣能投 差別在驗收程序
針對業者質疑,不願具名的官方人士向《警政時報》表示,此次警政署採購案雖涉及美國NIJ CPL合規產品清單,但並非沒有CPL的產品就不能參標,非CPL產品仍可參與投標,「差別是在驗收步驟不同」,因此不能直接解讀為排除台灣廠商。
知情人士進一步指出,本案本質上屬國際性採購,國內、外廠商產品均有機會參與,即使是國外產品,同樣必須符合部分CNS國家標準等相關規範,因此並非只看美國NIJ標準。
該人士並稱,目前全球已有不同國家的防彈產品取得相關CPL資格,因此將CPL規定直接解讀為「獨厚美國廠商」並不精確;此外,以此次採購數量及要求交期而言,部分美國廠商在產能、供應及交貨安排上未必具有優勢,甚至可能較為不利。
「形式可投」還是「實質高牆」? 23億採購案等待檢驗
然而,本案爭議核心已不只是「有沒有CPL能否遞交標書」,而是CPL相關規範在規格審驗、驗收及保固階段所扮演的角色,是否足以形成實質競爭門檻。
防彈衣直接攸關第一線員警生命安全,政府以國際防彈標準及第三方驗證作為品質把關依據,確有其必要性;但另一方面,也有業者質疑,若特定海外認證在大型政府採購案中具有高度影響力,國內長期投入研發及製造的廠商,是否因此承受較高甚至不對等的競爭成本。
究竟這筆採購金額高達23億5,182萬元的戰術防彈衣大單,NIJ CPL究竟是保障員警安全所必要的品質防線,還是無形中形成MIT業者難以跨越的競爭高牆?隨著9月17日開標時間逼近,參標廠商組成、實際資格審查結果及最終得標產品來源,都將成為外界檢視這場採購爭議的重要指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