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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時報 蔡宗武/高雄報導】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員警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於前鎮區育群街與憲德街口發現一名六旬王姓男子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沿路左右蛇行、車身搖晃,行車狀況極度不穩,隨時可能危害用路人安全,警方見狀隨即上前攔查。
面對警方查證身分,王男神情瞬間緊繃,不僅連聲否認攜帶違禁物,更突然推託「肚子痛、急著上廁所」,企圖藉故落跑。所幸員警早已識破其伎倆當場制止;沒想到王男不死心,又藉口要拿香菸,悄悄將手伸向左胸口袋企圖轉移焦點。員警眼尖發現口袋露出一包可疑夾鏈袋,要求當場交出檢視。王男雖辯稱「不知道裡面裝什麼」、「不知道為什麼會在口袋」,但在警方現場初步檢驗下,夾鏈袋內物品對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呈陽性反應,毛重約1.1公克,當場遭依法逮捕。
警方將王男帶返所後進行唾液快篩,結果同樣呈現毒品陽性反應,並依法採集尿液送驗。由於王男在毒品作用下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上路,已涉嫌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此外,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針對其吸食毒品後駕駛慢車的行為依法開罰,最高可處新臺幣兩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繼續駕駛。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強調,毒品不僅侵蝕身心健康,更會嚴重麻痺駕駛人的判斷力與反應力,大幅飆升交通事故風險,對全體用路人構成重大威脅。警方將持續深化巡邏與查緝能量,秉持「向毒品宣戰、對毒駕零容忍」的堅定立場,全力掃蕩毒品犯罪,捍衛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打造無毒的安心生活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