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接獲情資,發現「樺山玩具有限公司」涉嫌以合法玩具製造商名義,非法製造、販售模擬槍及槍砲主要組成零件,隨即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陳雅詩指揮偵辦,並會同刑事警察局理化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及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展開追查。

專案小組歷經蒐證,於114年7月16日同步執行全臺搜索行動,針對位於嘉義市的公司總部及囤貨倉庫,以及臺北、臺中、雲林、高雄等地5家直營門市與3家下游經銷商,共計搜索26處所,當場查扣模擬槍264支、已貫通金屬槍管202支等大批證物,並拘提公司負責人范乃仁及相關涉案人到案,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已於115年7月28日偵查終結,依法將范嫌提起公訴。

警方調查指出,范嫌長期透過網路平台及全臺經銷據點,公開販售由公司自行製造的雙管霰彈槍。經警方蒐證送交刑事警察局及相關保安機關鑑驗,確認該槍枝採金屬材質槍身及擊發機構製成,已符合《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之1公告查禁模擬槍的認定標準。
更令人憂心的是,查扣的射擊槍管均為已貫通之金屬材質,經官方鑑定屬槍砲主要組成零件,只需利用簡易工具稍加修整,即有可能裝填火藥並擊發霰彈,具備改造成可發射實彈槍枝的高度風險,對社會治安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威脅。
保三總隊表示,將持續加強查緝非法槍械及槍砲零件來源,嚴防不法分子利用合法外觀掩護違法販售,杜絕具殺傷力槍械流入社會,維護公共安全。
警方也提醒民眾,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未經許可販售槍砲主要組成零件,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700萬元以下罰金;販售公告查禁之模擬槍,亦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