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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資料中心電力新規上路,台商赴泰佈局先過電網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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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資料中心電力新規上路,台商赴泰佈局先過電網關卡

泰國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NEPC)7月15日召開會議,由總理阿努廷·差恩威拉軍主持,會中做出一項牽動外資資料中心投資動線的決定:資料中心正式被列為一類新的特殊電力用戶。這意味著日後業者要在泰國新設或擴建資料中心,得先向主管機關提出電網接入保證與用水管理計畫,才能拿到投資核准。

這項決議是政府發言人辦公室發言人拉查達·塔納迪雷克(Ratchada Thanadirek)7月16日對外說明的,泰國政府公共關係廳隨後也刊登確認。根據說明,NEPC會議同步拍板,把原本只開放給資料中心的Direct PPA(直接購售電協議)與Third Party Access(第三方電網接取)機制,擴大適用到其他工業用電大戶——換句話說,一般高耗能製造業者以後也能繞過既有電力公司,直接向再生能源業者採購綠電。

電價結構同步翻修:住宅電價降、資料中心電價將反映真實成本

同一場會議也處理了泰國民眾關心已久的電價結構問題:把路燈等公共用電成本從一般住宅電價中拆分出來,將住宅用戶前200度電價調降至每度3泰銖,並把住宅定義擴大到涵蓋租屋、宿舍與公寓,讓在外租屋居住的族群也能適用較低電價;同時整頓長期存在的Adder加價躉購合約到期日,並推動1鄉鎮1計畫的社區太陽能1,500MW。泰國政府公共關係廳另一則同文說明稿點出這一連串調整背後的邏輯:政府不打算只在電價末端做文章,而是要從發電與售電的結構源頭處理成本分配問題。

對資料中心而言,這次決議傳遞的訊號很清楚:政府並不反對資料中心投資,但要求電力與水資源使用必須「按實際成本」計價。發言人特別點名,資料中心用電用水量都大,對電價與環境影響顯著,因此未來會訂出反映LNG、輸電系統與水資源真實成本的專屬電價,而不是延續與一般工業用電相同的補貼式定價。

台灣資通訊、半導體業者評估赴泰:資料中心電網接入保證增加前期合規時程

對正在評估赴泰設點的台灣資通訊、半導體與資料中心相關供應鏈業者來說,這次決議把兩個新的變數放進了投資評估模型。電網接入保證與用水管理計畫成為投資核准的前置條件,等於在原本的環評、地方許可程序之外,又多了一道電力主管機關要過的關卡,專案籌備期恐怕要拉長。原本可以比照一般工業用電計價的資料中心,現在要準備面對更貼近實際成本、也更難精準預估的專屬電價,這會直接牽動資料中心的長期營運成本模型。

Direct PPA擴大工業用電戶:電子代工、被動元件業者多一條購綠電新路

不過Direct PPA與第三方電網接取擴大到資料中心以外的工業用戶,對台灣在泰國設有生產基地的電子代工、被動元件等高耗能製造業者,反而打開了一條新路。這些廠商過去只能被動接受國營電力公司提供的電力組合,現在可以直接向再生能源業者簽署購售電協議,對接國際客戶要求的RE100承諾或碳足跡揭露時會有更直接的工具可用,長期購電成本的不確定性也可能因此降低。

泰國政府這次同時處理電價結構、資料中心分類與工業直接購電,等於把能源政策的重心,從單純調整補貼,移向按用戶類型分層計價、同時開放市場化購電管道。資料中心的專屬電價怎麼訂、電網接入保證的審查標準怎麼跑,會是接下來幾個月台灣業者評估赴泰時程時最先要盯緊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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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索引新聞 INDEX News
原文連結:https://news.org.tw/%e6%b3%b0%e5%9c%8b%e8%b3%87%e6%96%99%e4%b8%ad%e5%bf%83%e9%9b%bb%e5%8a%9b%e6%96%b0%e8%a6%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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