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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傳媒|方承業/綜合外電報導
為提高企業在當地證券市場的籌資彈性,菲律賓股票交易所(The Philippine Stock Exchange, Inc., PSE)正研議允許企業直接上市優先股(preferred shares),而無需先行公開發行普通股。
菲律賓股票交易所昨日(6月14日)表示,正針對其「透過優先股發行進行首次掛牌」的擬議規則修正案,向市場參與者徵求意見。此舉是在今年4月進行的初步諮詢後,整合各方回饋所提出的修訂版框架。市場意見徵詢將持續至本月25日。
根據這項最新草案,企業未來將可選擇透過傳統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或直接上市的方式來掛牌優先股。即使公司尚未讓普通股上市,也能直接讓優先股掛牌。直接上市機制的主要特色是,優先股可在沒有先行公開發行的情況下,於掛牌後立即在交易所交易。
不過,選擇直接上市途徑的發行方,必須在掛牌後一年內,向至少100名投資人配售或出售價值至少5千萬菲律賓披索的同類或同系列優先股。這項銷售可由發行公司本身、現有股東或指定承銷商/發行經理人進行。
草案也明訂,直接上市可豁免傳統公開發行所需的數項要求,包括聘請承銷商、設立穩定基金、達到最低公開發行門檻及設定閉鎖期(lock-up provisions)。在定價方面,直接上市的發行方需根據獨立信譽良好機構提供的公平性意見(fairness opinion)來確定首次掛牌價格,相關估值細節也需在公開說明書中揭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