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傳媒雲嘉南新聞)【記者陳惲朋/嘉義報導】嘉義縣太保市民代表林淑勉,去114年因罷免連署同選區代表吳宏哲案件,經嘉義地方法院以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假冒連署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褫奪公權2年。林淑勉: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將提起上訴捍衛清白。吳宏哲則提供獎金,公開徵求曾遭欺騙、誤導或不當誘導簽署「罷免吳宏哲」連署書的市民出面作證!
林淑勉因遭罷免,涉是反制罷免同選區代表吳宏哲,卻被控以不實方式取得民眾個人資料,作為罷免連署。案經嘉義地方法院受理審理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褫奪公權2年。
嘉義地院判決指,林淑勉為第二階段罷免連署門檻,持連署書向多人蒐集姓名及身分證字號等資料,並以「反對罷免」、「幫忙不要被罷免」等說法取得簽名,未明確告知為罷免吳宏哲連署書。多名證人在偵查中均證稱,若知道是罷免吳宏哲連署書,不會簽署或會再考慮,顯示連署並非出於真實意願。林淑勉事後再將相關連署資料送交嘉義縣選委會,作為罷免案成立依據,已侵害民眾行使罷免權自由意志,也影響選委會查核連署結果正確性。不僅損害民眾權益,也危及罷免制度的公平與正確性;審酌其犯後否認犯行、被害人數及犯罪手段,量處有期徒刑8個月,宣告褫奪公權2年。
林淑勉發表聲明說,無法接受嘉義地院判決結果,將依法提起上訴,爭取改判無罪,希望透過二審程序捍衛清白,感謝所有支持與鼓勵她的朋友,公道自在人心。
吳宏哲也發表聲明表示,法院判決已明確認定相關行為涉及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及假冒連署,不僅侵害民眾個資權益,更損害連署人自由意志,影響選務機關查核正確性,危害國家選舉及罷免制度的公平性與公信力!為協助司法機關查明真相,即日起公開徵求曾遭欺騙、誤導或不當誘導簽署「罷免吳宏哲」連署書的市民出面作證!凡願意提供具體事證並配合司法調查、經法院審理屬實者,將提供獎金表達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