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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時報 蔡宗武/高雄報導】毒駕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對無辜用路人的生命及財產造成重大威脅。為展現打擊毒駕的決心,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今年已規劃執行323場次毒駕取締專案,除持續結合路檢、巡邏及攔查勤務外,自5月24日起更配合警政署推動「全國同步強化查緝毒駕及斷源緝毒專案計畫」,同步強化查緝力道,並向上溯源追查毒品來源,全力遏止毒品危害。
警方統計,今年1月至5月共取締毒駕739件,較去年同期增加299件,顯示執法強度持續提升。為強化警示與嚇阻效果,高雄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也於官方臉書粉絲專頁公布交通局公告的13名毒駕累犯姓名及照片,包括吳宗修、李玟翰、孫自強、孫靖明、陳皆良、廖杏慈、蔡禮謙、盧勇志、龔冠霖、蔡璧鴻、楊怡欣、歐威克及戴建安,希望透過資訊公開凝聚社會監督力量,共同遏止毒駕行為。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指出,自5月13日起實施修正後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若駕駛人出現蛇行、精神恍惚、語無倫次、肌肉顫抖等疑似毒駕情形,經唾液快篩呈現陽性反應後,即可依現行犯逮捕並移送法辦。現行法規對毒駕祭出重罰,汽車駕駛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機車最高可罰9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
警方進一步說明,10年內再犯毒駕者,第2次違規最高可裁罰12萬元並吊銷駕照3年;第3次以上則逐次加重處分。此外,毒駕案件也已納入預防性羈押範圍,藉由司法介入即時阻斷高風險駕駛人反覆違法上路的可能性。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強調,毒品不僅摧毀個人健康,更可能在駕駛過程中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未來將持續配合市府交通局定期公布毒駕累犯資訊,對於任何毒駕違規行為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全力守護市民生命安全與良好交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