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吃了就瘦」「一週見效」「逆齡抗老」這些誘人廣告詞,許多其實已經違法。桃園市衛生局公布114年度查處結果,共查獲611件違規食品廣告,較前一年大幅增加62%,顯示誇大不實廣告問題依然嚴重。其中網路平台占79%,個人賣家更高達61%,成為違規主力。
常見違規宣稱前三名依序為減肥瘦身、皮膚美容與新陳代謝相關。減肥類常出現身材對照圖,宣稱吸附吸油、燃脂、阻斷脂肪吸收;美容類則標榜抗老、淡斑、美白、祛痘;代謝類則宣稱解酒、控醣、促進循環等,部分甚至涉及醫療效能宣稱,嚴重誤導消費者。
近期桃園市查獲多起民眾將蝦皮等電商帳號借給他人使用,由對方刊登違規食品廣告販售商品。衛生局提醒,帳號出借者與實際刊登者可能被認定為共同行為人,將一併受罰,即使「不是你賣的」也可能要連帶負責。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廣告若涉及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違反第28條,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若宣稱醫療效能,罰鍰更提高至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累犯及電視廣告將加重處分。
衛生局強調,食品僅能提供熱量與人體必需營養素,並不具任何療效。建議民眾選購時「停、看、聽」:先停下來冷靜判斷是否誇大,看清楚標示說明,並聽取專業醫事人員建議,才能安心選購。 (圖衛生局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