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傳媒|吳承岳/台北報導
隨著人工智慧(AI)技術快速發展,AI數位分身已達肉眼難辨的程度,卻也頻繁引發全球藝人的肖像權、著作權及隱私權侵權爭議。許多內容創作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其數位形象和聲音恐遭非法複製與商業利用。
根據韓國媒體《NewsEn》報導,韓國影視圈近期發生多起AI侵權事件。今年3月,一部名為《檢察官》(The Meter Reader)的AI電影在未經演員廉惠蘭(Yum Hye-ran)同意下,利用其臉部、聲音及細微習慣製作並公開。儘管製作方聲稱已獲肖像權許可,但廉惠蘭本人及經紀公司均表示對此電影一無所知。更早之前,在2025年12月,演員鄭俊鎬(Jung Joon-ho)的AI數位分身亦在線上平台遭到無斷散布,導致其預告將採取法律行動。
中日面臨AI盜用新挑戰
這類爭議不僅限於韓國。中國大型媒體企業耀客傳媒(YaoKe Media)今年2月推出了由AI數位藝人親陵月、林彥西主演的電視劇。然而,劇集公開後隨即引發當地「撞臉」(相似臉孔)爭議,許多網友指出這些AI角色與現役人氣演員翟子路、趙今麥、張子楓等人的外貌與氣質極為相似。在日本,有網站透過非法學習人氣動畫角色的語音數據,並將其製成商品販售,震驚了聲優業界。儘管如此,日本文化廳卻曾解釋稱,「聲音僅是表達的手段,不屬於著作物」,使得聲音在法律保護上仍有漏洞。
美國立法應對 台灣也面臨挑戰
面對AI帶來的倫理困境,各國開始採取行動。美國田納西州州長比爾·李(Bill Lee)已於今年3月21日簽署「ELVIS法案」,成為美國首個禁止AI模仿人聲的州。這項立法旨在保護音樂創作者與藝術家的聲音權益。同時,好萊塢影星馬修·麥康納(Matthew McConaughey)也已向美國專利商標局(PTO)申請並成功註冊了八項與其外貌和聲音相關的商標權,藉此保障自身的數位權利。相對地,韓國對於表演者肖像、姓名、聲音等「數位分身」的商業使用權(通稱公開權)缺乏明確的法律規範,目前仍需仰賴個別判例來處理爭議。
AI技術的根基是人類藝術家透過心血累積的數據,然而現行法律與制度的空白,使得AI在利用這些數據時,常常引發倫理與法律的衝突。對於台灣的內容創作者、藝術家以及相關產業而言,面對AI生成內容衍生的版權、肖像權與隱私權爭議,無疑也將面臨類似的法律與倫理挑戰。如何在技術創新與權利保障間取得平衡,建立透明的數據使用機制、確保創作者獲得合理報酬或事前同意,並儘速制定涵蓋「數位分身」的「21世紀公開權」法規,已成為全球各國共同的當務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