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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公車違停斑馬線放客!6旬婦闖紅燈遭貨車撞飛腦出血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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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傳媒、記者爆料網/莫沛宇/台北報導】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大安路口,昨(31)日上午9時許發生1起交通事故。66歲羅姓女乘客搭乘公車時,疑因過站才按鈴,56歲高姓公車司機直接將車違規停在路口行人穿越道上讓她下車。羅女下車後未注意行人號誌仍為紅燈便逕自穿越馬路,當場遭1輛小貨車撞擊飛噴,導致腦部出血及多處骨折,緊急送醫搶救。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大安路口,昨(31)日上午9時許發生1起交通事故。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大安路口,昨(31)日上午9時許發生1起交通事故。
 

轄區大安警分局調查,事發時高男駕駛營運大客車沿信義路四段公車專用道由東向西行駛,通過大安路口後,因羅女突然按下車鈴,高男便將公車停在路口西側的斑馬線上讓其下車。羅女下車後急欲往北穿越道路,卻未遵守當時的紅燈號誌,遭76歲賴姓男子駕駛、沿信義路四段由西往東直行的小貨車右側車身碰撞。

羅女下車後急欲往北穿越道路,卻未遵守當時的紅燈號誌,遭76歲賴姓男子駕駛、沿信義路四段由西往東直行的小貨車右側車身碰撞。
羅女下車後急欲往北穿越道路,卻未遵守當時的紅燈號誌,遭76歲賴姓男子駕駛、沿信義路四段由西往東直行的小貨車右側車身碰撞。

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現場,將重傷倒地的羅女送往國泰醫院救治,經院方診斷,羅女受有腦出血、肋骨與骨盆骨折等嚴重傷勢,目前仍需持續觀察治療。警方現場對小貨車駕駛賴男實施酒測,數值為0,查無酒駕情事;公車駕駛高男事後也到案說明,雙方駕籍均屬正常。

公車司機未依規定於站位上下客的違規,警方將函請台北市公共運輸處另案裁處。
公車司機未依規定於站位上下客的違規,警方將函請台北市公共運輸處另案裁處。

警方表示,針對公車駕駛於行人穿越道違規臨停,以及羅女未依號誌指示穿越道路的行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及78條分別舉發,將各處新台幣600元及500元罰鍰。至於公車司機未依規定於站位上下客的違規部分,警方將函請台北市公共運輸處另案裁處,詳細的肇事責任歸屬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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