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莫沛宇/台北報導】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容積弊案遭檢方求刑28年6月,一審於今(26)日下午14時30分進行宣判。

柯文哲今(26)日步出家門。
宣判結果稍早出爐,台北地方法院認柯文哲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涉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13年6月,褫奪公權6年。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2個公益侵占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有期徒刑3年6月。
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背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
以上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
其他涉案人員,應曉薇15年6月、沈慶京10年、黃景茂6年6月、彭振聲2年緩刑3年、邵琇珮1年3月緩刑3年、李文宗4年6月、李文娟2年4月、吳順民和張志澄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