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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摸我尿尿的地方」!彰化5歲女童告訴外婆父親性侵惡行 法院判狼父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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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
 

彰化地方法院日前針對一起性侵案做出判決,一名父親對其年僅5歲的親生女兒實施性侵害。法院審理後認為,男身為生父,本應肩負保護之責,卻為滿足私慾摧毀其身心,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

AI示意圖

判決書指出,本案起源於於111年8月1日至114年5月29日期間,女童對外婆透露:「爸爸摸我尿尿的地方,他用他的手,他比中指,爸爸摸尿尿的地方是摸裡面」,並希望阿嬤轉告爸爸不要再摸她。外婆隨即帶同女童就醫並報警處理。經醫院驗傷發現,女童處女膜確實存有陳舊性傷口。

 

父親辯稱辯沒有以手指撫摸或以陰莖觸碰下體,也沒有以手指插入其陰道等。不過根據鑑定報告書法,女童並無妄想,描述事件前後完整,且所述關於家中成員、寵物名稱、房間配置等之描述,無明顯虛構或夾雜幻想內容之跡象。

 

審酌被告明知女童為未滿14歲之人,並為生父,竟在尚未有性觀念年幼之時,以本案方式強制性交行為, 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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