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傳媒新北新聞)【記者蔡宇辰/新北報導】新北市淡北道路施工誤挖自來水管,導致6萬多戶停水逾3天,民怨四起,店家無法做生意更是損失慘重。新北市議員陳偉杰2日表示,為避免日後類似情事發生導致民眾苦不堪言,他提案制定「新北市停水災害補助自治條例」以保障市民權益。

陳偉杰指出,淡水大停水導致民眾生活極度不便、觀旅餐飲業者損失慘重,現有法規僅將單純「停水」被視為公用事業(如自來水公司)履約問題,多以「扣減水費」處理,毫無實質助益。
陳偉杰表示,「新北市停水災害補助自治條例」不同於自來水法現有相關賠償規定,強調此為「慰問金」或「生活扶助」性質,而非損害賠償,屬地方自治之社會福利範疇。其他重點內容包含草案第三條設定「連續48小時」且「非計畫性」門檻,能排除一般旱災限水(通常是供5停2,且為計畫性),將補助鎖定在管線破裂、水源汙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用戶原因等突發重大事件。草案第五條補助金額由主管機關視停水影響範圍、持續時間及財政狀況核定之,不得低於新台幣五萬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