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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41名學童案 二審駁回松姓教練上訴維持原判464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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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41名學童案 二審駁回松姓教練上訴維持原判464年刑期


性侵41名學童案 二審駁回松姓教練上訴維持原判464年刑期.(圖/翻攝 江和樹 臉書)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林千允/台中報導】台中高等法院今(26)日就松姓棒球教練涉性侵多名學童案作出二審判決。松男被指控於2018年至2024年擔任國小棒球隊教練期間,涉嫌對41名學童性侵、猥褻共90次,並拍攝34段性影像。一審依多項罪名判處合計逾464年徒刑。高分院認為原審事實認定明確、量刑並無不當,因此駁回松男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依法上訴最高法院。

判決指出,松男利用訓練、比賽與外地交流等機會犯案,涉案地點遍及校內宿舍、教練車上、球隊教室、旅宿與學童住家等14處。家長多在事後接獲警方通知才了解孩子受害情況。

一審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對兒童乘機猥褻及違反少年意願製造性影像等罪名,分別量處有期徒刑。松男二審僅針對刑度上訴,但高分院審酌後認為無足以變更量刑的理由,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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