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道警察第二大隊員警壓制闖入國道男子。翻攝畫面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苗栗報導】今(3)日中午11時許,1名68歲有中度身心障礙的林姓男子闖入國道1號北向110.5公里處苗栗縣頭份路段,逆向行走內側路肩,國道警察第二大隊警網獲報前往,於11時50分將其帶返造橋分隊,經詢林男表示欲從頭份步行至造橋老家,因其情緒激動,為避免發生危害,警方於分隊實施保護管束,14時許通知其家屬將其載返頭份家中。
國道警察第二大隊員警將闖入國道男子帶離。翻攝畫面
國道警察第二大隊呼籲用路人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切勿誤闖高速公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行人誤闖國道高速公路處行為人新臺幣3000以上到6000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