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蔡宗武/高雄報導】
高市警局岡山分局壽天派出所於9/6日下午5時許接獲鍾姓男子報案,稱在岡山路南下車道拾獲新臺幣7,300元,並將款項送至派出所報案。警方依規定受理,並立即調閱監視器,經過迅速處理後,遺失的金額已於當晚8時許成功發還給失主。
然而,鍾姓男子表示,當他最初前往岡山分局警備隊報案時,曾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作為線索,但值班的警備隊員警以「無法讀取影片」為由,未即時受理報案,並指示他前往壽天派出所。此事件顯示警備隊員警在處理程序上存在疏失,未能第一時間接受報案。對此,岡山分局已按照規定對該名員警進行議處,強調警方不容忽視民眾的權益。
岡山分局進一步表示,為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將加強對員警的執法知能教育,確保所有報案程序均能依照規定順利進行,保障民眾的合法權益。警方重申,無論任何情況,民眾的報案都應該獲得即時受理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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