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張欽/高雄報導】
在高雄經營醫院看護仲介的劉姓男子,因漏報98年度、99年度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經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查出補徵本稅與罰鍰共計2134萬2018元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執行,執行人員查出劉男隱匿財產後聲請管收獲准,但劉男仍無繳納意願,經查劉男有保險契約,成功追回保單解約金1300萬餘元。
高雄分署指出,劉男因隱匿處分財產經聲請管收獲准,但管收3個月期滿後,劉男仍無繳納意願,經多方調查並未發現其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直到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裁定,保險契約解約金可作為強制執行標的,因此重啟執行,先扣押劉男在壽險公司所得請領保險金債權,經保險公司核算解約金有1300萬餘元,且劉男出面表示無能力處理欠稅,同意終止保險契約收取解約金抵償陳年欠稅。
高雄分署呼籲,稅捐案件執行期間有15年時效,期間一旦查獲可供執行財產,政府部門即會發動強制執行程序,民眾不可抱持僥倖心態,認為名下只要暫時沒財產,就可以逃避欠稅執行,保險契約解約金雖然是可以被強制執行的財產,仍會衡量民眾保險契約的保障需求,盡可能讓民眾自行繳納,民眾於保險契約被扣押時,可以到場協商清償方案,以免保險契約被強制解約失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