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忽視警方宣導│酒吧員工酒後騎車遭逮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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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把警反酒駕宣導放心上 酒吧員工酒駕遭逮送辦。〈圖/記者蔡宗武翻攝〉

【警政時報 蔡宗武/高雄報導】

興分局自強所巡邏警組於2月17日3時40分許,在前金區文武二街附近,見一部機車轉彎時竟未打方向燈便上前攔查,盤查過程中聞到騎士李男(76年次)身上散發濃厚酒味,經對其實施酒測後,酒測值明顯超標,隨即將李男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經瞭解,李男係在附近某酒吧工作,晚間友人來酒吧聚會,所以陪同朋友小酌一杯威士忌混啤酒,因自認酒量佳且無醉意,故貪圖方便下班騎車返家;警方長期都有在酒吧宣導酒後切勿駕車,未料李男於酒吧工作,仍因一時心存僥倖而酒後駕車,果真騎乘不久當即遭警方查獲。

新興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以免害己害人,酒後駕車不僅須接受相關法令之裁罰,亦可能因酒駕肇事致人傷亡,千萬不要存有僥倖心態酒駕上路,如有飲酒,可找代駕或搭乘計程車,以避免發生事故危害他人及自身安全。

#張泰賓、酒後騎車、新興分局、警政時報、公共危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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