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時報

警民合作揪停車格小偷|中市警積極辦理大獲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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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中市警二分局育才派出所揪停車格違停車,立即通知拖吊單位迅速拖吊,讓企圖貪小便宜的民眾措手不及。(記者林㤈輝翻攝)
圖片說明:中市警二分局育才派出所揪停車格違停車,立即通知拖吊單位迅速拖吊,讓企圖貪小便宜的民眾措手不及。(記者林㤈輝翻攝)

【警政時報 江雁武/台中報導】

中商圈是臺中市知名的觀光商圈,周邊車潮人潮往來絡繹不絕,但因停車空間有限,往往是一位難求,若又遭「車牌註銷車輛」、「無牌照車輛」或「其他非法車輛」長期占用停車格,更是雪上加霜,除了有礙市容觀瞻外,更嚴重影響附近居民及遊客停車的空間。日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育才派出所接獲民眾通報,發見已註銷或異常車牌車輛,經查證後立即通報執法單位拖吊取締,高效率執法,讓民眾在社群中貼文,深獲網友好評。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指出,日前中市警二分局育才派出所警員王皓平擔接獲熱心民眾通報於轄區內雙十路段有註銷車牌占用路邊停車格,到達後確認該車輛係違規無誤,立即通知拖吊單位迅速拖吊,讓企圖貪小便宜的民眾措手不及,社群網友紛紛留言鼓勵「真的很猛!連乖乖停在停車格內,也被抓包!」、「佩服大大的鷹眼 ,連掛註銷牌的車都可以看出來怪怪的」、「揪出這些偷雞摸狗的垃圾就給讚」等。

中市警第二分局長陳家銘表示,車輛牌照被註銷後,車主刻意將廢棄車輛停放於路邊之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開罰,可處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及扣繳其牌照;提醒民眾,車輛應妥適保管,不可利用閒置廢棄之車輛占用停車格或車位,以避免受罰,若發現有註銷或異常車牌之車輛停放於路邊,請主動與當地轄區警方聯繫,或撥打110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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